症因脉治 - 第117页
[卷二] 饮症论
【打印】 【大 中 小】
秦子曰∶浓浊者为痰,清稀者为饮;痰属火化,饮属水湿,《金匮》论之甚详,分立痰饮、悬饮、溢饮、支饮。四者条目外,又有留饮、伏饮二者。今余先将仲景所立六者,详别明之。至燥痰、火痰、风痰等,另立痰症内。
相关资料:《痰饮》 《悬饮》 《溢饮》 《支饮》 《留饮》 《伏饮》
【打印】【关闭】【返顶】
上一篇:[卷二\饮症论] 痰饮 下一篇:[卷二\劳伤总论] 内伤劳伤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