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事难知 - 第124页
[卷下] 针经
【打印】 【大 中 小】
甲丙戊庚壬皆变。乙丙巳辛癸不变。(并只言木)杂病元无表证者。不可言左手。
有下证。只当言右手。足阳明中求之。
伤寒元有表证者。可言左手。有下证。下证者。血证也。当于足厥阴中求之。
相关资料:《杂病》 《阳明》 《厥阴》
【打印】【关闭】【返顶】
上一篇:[卷下] 相合脉经 下一篇:[卷下] 弦有浮沉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