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台玉案-第94页-[卷之三] 火门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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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之三] 火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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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之为病。其害甚大。其变甚速。其势甚彰。其死甚惨。何者。盖缘燔灼焚焰。飞走狂越。一动便伤元气偏寒遗害他经内经病机十九条。而属火者五。刘河间推展五运。为病属肝者。
诸风之火。属脾胃者。诸湿痰火。属心肺者。诸实热火属肾者。诸虚之火。散于各经。浮游之火。入气分。无根之火。入血分。消阴伏火。故曰诸病寻痰火。痰火生异症。要分内外虚实。外因邪郁经络。积热脏腑。此为有余火。内因饮食情欲。气盛似火。此为有余之中不足。阴虚火动。乃不足之火。又有大怒之火。起于肝。则手掉目眩。醉饱之火起于胃。则痞塞肿满。悲哀之火。起于肺。则气郁喘息。房劳之火。起于肾。则骨蒸潮热。气从左边起者肝火也。气从脐下起者阴火也。热从脚下起至腹者。虚之极也。若壮实之人有此。是湿郁成热之候也。不可不辨。实火内外皆热。口渴日夜潮热。大小便闭。虚火潮热有间口燥不渴。虚火可补。实火可泻。轻者可降。重者从其性而升之。君火正治。可以湿伏。可以水灭。可以直折相火反治。不可以水湿折。惟从其性而伏之。即如实火发狂。宜三黄汤治。虚火发狂。
先与姜汤。然后补阴。其火自降。凡火盛不可猛用凉药。必酒炒过。或兼温散。能缓急。火不妄动。动由于心。静之一字。其心中之水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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