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书-第39页-[卷之二入集\传忠录(中)] 升阳散火辨(二十二)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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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之二入集\传忠录(中)] 升阳散火辨(二十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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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治火之法,有曰升阳散火者,有曰滋阴降火者。夫火一也,而曰升曰降,皆堪治火。
然升则从阳,降则从阴,而升降混用,能无悖乎?抑何者宜升,何者宜降,而用有辨乎?此千古之疑窦,亦千古之两端,而未闻有达之者。夫火之为病,有发于阴者,有发于阳者。发于阴者,火自内生者也;发于阳者,火自外致者也。自内生者,为五内之火,宜清宜降者也;自外致者,为风热之火,宜散宜升者也。今人凡见火证,无分表里,必曰木火同气,动辄称为风热,多用升阳散火之法。呜呼!此似近理,孰得非之。而不知至理所在,无容混也。
夫风热之义,其说有二∶有因风而生热者,有因热而生风者。因风生热者,以风寒外闭而火郁于中,此外感阳分之火,风为本而火为标也。因热生风者,以热极伤阴而火达于外,此内伤阴分之火,火为本而风为标也。经曰∶治病必求其本。可见外感之火,当先治风,风散而火自息,宜升散不宜清降。内生之火,当先治火,火灭而风自清,宜清降不宜升散。若反而为之,则外感之邪得清降而闭固愈甚,内生之火得升散而燔燎何当。此其内因外因,自有脉证可详辨也。
余阅方书,所见头目、口齿、咽喉脏腑阴火等证,悉云风热,多以升降并用,从逆兼施。独不虑升者碍降,降者碍升乎?从者忌逆,逆者忌从乎?经曰∶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。又曰∶病生于内者,先治其阴,后治其阳,反者益甚。病生于阳者,先治其外,后治其内,反者益甚。此自不易之正理。故余之立方处治,宜抑者则直从乎降,宜举者则直从乎升。所以见效速而绝无耽延之患,亦不过见之真而取之捷耳。若今人之轻病致重,重病致危,而经年累月,日深日甚,以致不救者,谓非两端之误之也乎?明者于此,最当辨也。
Tags:《滋阴》 《风热》 《表里》 《风寒》 《外感》 《伤阴》 《内伤》 《咽喉》 《脏腑》 《阴火》 《高者抑之》 《下者举之》 《寒者热之》 《热者寒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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