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治准绳·杂病 - 第182页
[第七册\七窍门上]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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谓患风病患目疾也。风在五行为木,在脏为肝,在窍为目,本乎一气。久风则热胜,热胜则血弱。
风久必郁,郁则火生,火性炎上,故患风人未有目不病者。然各因其故而发,有日浅而郁未深,为偏歪斜者;有入脾而睥反湿胜而赤烂者;有血虚筋弱而振搐者;有不禁反伤精神,及恣燥嗜热助邪,乖乱清和融纯之气,氤郁而为内障者;有风盛血滞,结为外障,如肉等证者。加以服饵香燥之药,耽酒纵辛,阴愈亏而火愈烁,病变瘀变重者,治各因其证而伐其本,内外常劫不同。大抵风病目者,当去风为先,不然,目病虽退而复来,虽治至再至三,风不住,目病终无不发之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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