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学从众录 - 第86页
[卷七\脚气] 论肿不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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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有人久患香港脚,不自知别。于后因他病发动,疗之得瘥。后直患呕吐,而复脚弱。余为诊之,乃告为香港脚。病者曰∶“我平生不患脚肿,何因名为香港脚?”不肯服汤。余医以为初发,狐疑之间,不过一旬而死。故香港脚不得拘定以肿为候。有肿者,亦有不肿者。其以小腹顽痹不仁者,脚多不肿。小腹顽后不过三五日,即令人呕吐者,名香港脚入心,如此者,死在旦夕。
凡患香港脚到心难治,以其肾水克心火故也。
相关资料:《呕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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