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门补要-第201页-[卷中] 用药宜审分两为先_中药方集
 
医门补要 - 第201页
[卷中] 用药宜审分两为先
】 【繁体
小儿之体最嫩,服药分两较大人当用药一钱者,只可二三分,以次加减。如药味过大,树皮草根,船小何能重载?反损真气。至老人与体虚者,纵药可合机,亦宜小其剂数。以其气质本衰,无能抵御药力,宣达脏腑,充贯脉络,易使气壅胸塞,呕恶神伤,未收本病之效,先发变端。合机之药尚如此,不合病之大剂,其不至误人,果谁信哉?故分两不可不慎。且古之一两,乃今时七分六厘,简编久载。古人禀赋强实,每用一药,不过数分,每服一方尚分数次,而今运会日下,人身较于古时倍见孱弱,无如医者漫喜大剂浪投,不辨症之虚实,不究分两之重轻。任情率意,恬不自悔,病家昧于不知,罹其夭札者,不一而足,何啻暗中以刃杀人?惜未经人发明者,良足致慨,倘病阴寒,非大温剂,不足以回其阳。大时热,非大凉药,不足以救其阴。骤脱症,非重用参,不足以接其元阳。与夫壮实之辈,非轻剂所能胜其病,又非可一例论也。
相关资料:《脏腑》 《合病》 《虚实》 《轻剂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中] 龟背症治法 下一篇[卷中] 大小便结胀及肾囊肿亮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