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病论-第116页-[附论] 胎前产后慎药论_中药方集
 
时病论 - 第116页
[附论] 胎前产后慎药论
】 【繁体
胎前之病,如恶阻胞阻胎漏堕胎等证是也,产后之病,如血块、血晕等证是也,妇科书中已详,可毋备述。而其最要述者,惟胎前产后用药宜慎。凡治胎前之病,必须保护其胎,古人虽有“有故无殒,亦无殒也,大积大聚,其可犯也,衰其大半而止”之训,奈今人胶执“有故无殒”之句,一遇里积之证,恣意用攻,往往非伤其子,即伤其母,盖缘忽略衰其大半之文耳。窃揣胎在腹中,一旦被邪盘踞,攻其邪则胎必损,安其胎必碍乎邪,静而筹之,莫若攻下方中,兼以护胎为妥,此非违悖《内经》,实今人之气体,不及古人万一也。且不但重病宜慎其药,即寻常小恙,亦要留心。如化痰之半夏,消食之神曲,宽胀之浓朴,清肠之槐花,凉血之丹皮、茅根,去寒之干姜、桂、附,利湿之米仁、通、滑,截疟之草果、常山,皆为犯胎之品,最易误投,医者可不儆惧乎!至于产后之病,尝见医家不分虚实,必用生化成方,感时邪者,重投古拜,体实者未尝不可,虚者攻之而里益虚,散之而表益虚,虚虚之祸,即旋踵矣!又有一等病患信虚,医人信补,不分虚实,开口便说丹溪治产后之法,每每大补气血,体虚者未尝不可,倘外有时邪者,得补益剧,内有恶露者,得补弥留,双证迭加,不自知其用补之咎耳。要之胎前必须步步护胎,产后当分虚实而治,毫厘差谬,性命攸关。惟望同志者,凡遇胎前产后之,用药勿宜孟浪,慎之慎之!
Tags:《恶阻》 《胞阻》 《胎漏》 《堕胎》 《妇科》 《化痰》 《利湿》 《虚实》 《时邪》 《恶露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附论] 治轻证宜细心重病宜大胆论 下一篇[附论] 成方须损益论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