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峰说疫-第175页-[卷之三·杂疫] 放痧法_中药方集
 
松峰说疫 - 第175页
[卷之三·杂疫] 放痧法
】 【繁体
(原作刺痧,今改作放字,兼挑与刺二字言之。)腿湾上下有细筋,深青色或紫色,或深红色者便是。(皮白嫩者方显紫红色。)刺之则有紫黑毒血。腿上大筋不可刺,刺亦无毒血,反令人心烦,两腿边硬筋上筋不可刺,(硬筋,腿之大粗筋。
其上筋,乃指靠皮之小筋言。)刺之恐令人筋吊,(缩也。)手臂筋色亦如此辨之。至于宜针挑者,唯取挑破皮略见血。(如无血,手挤之。)至于指尖刺之太近指甲,令人头眩。凡刺不可太深,银针方佳,铁性有毒。
锦按∶两腿湾、两臂湾,止此二处宜寻痧筋刺之。余处亦不言痧筋,是无痧筋也。只按穴放之可耳。法有直刺、斜挑之异,故以放字该之。至于挑法,亦当有随症施治者,如头痛则挑印堂及太阳穴,胃痛则挑心窝,腹痛则绕脐挑之。胁痛则密挑两肋以及挑肩井穴,挑背挑项,挑耳尖耳叶,挑腰挑软肋,(数处皆诸痧必挑之穴。)俱用针斜挑皮挤血。
至于少商穴及两手足指尖,乃系直刺,如无血亦须挤之。
Tags:《心烦》 《头痛》 《太阳》 《胃痛》 《胁痛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之三·杂疫] 刮痧法 下一篇[卷之三·杂疫] 放痧十则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