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宗金鉴-第109页-[卷二] 辨合病并病脉证并治篇_中药方集
 
医宗金鉴 - 第109页
[卷二] 辨合病并病脉证并治篇
】 【繁体
伤寒有六经之证,有六经之脉,证脉井然不杂,则可直指为某经之病。若两经、三经,阴阳混淆,不可以一经名者;或一经未罢又传一经,二经、三经同病,不归并一经者,则名曰合病。或二经、三经同病,其后归并一经自病者,则名曰并病。论中所着合病、并病,虽单举阳经,未及阴经,然阳经既有合病、并病,则阴经亦必有之可知矣。如太阳病脉反沉,少阴病发热,是少阴太阳合病也;阳明病脉迟,太阴病大实痛,是太阴、阳明合病也;少阳病脉细而厥,厥阴病呕而发热,是厥阴、少阳合病也。是虽无合病之名,而确有合病之实。且三阳皆有发热证,三阴皆有下利证,如发热而下利,是阴阳合病也,阴阳合病,若阳盛者属阳经,则下利为实热,即论中所谓太阳、阳明,阳明、少阳,太阳、少阳,合病者是也。阴盛者属阴经,则下利为虚寒,即论中所谓少阴下利反发热不死,少阴下利清谷里寒外热,不恶寒而面赤者是也。盖阳与阳合,不合于阴,为三阳合病,则不下利而自汗出,乃白虎汤证也;阴与阴合,不合于阳,为三阴合病,则不发热而吐利厥逆,乃四逆汤证也。诚以人之藏府互根,阴阳相合,三阳既有合并之病,则三阴亦有合并之病,不待言矣。
@@@太阳与阳明合病者,必自下利,葛根汤主之。太阳与阳明合病,不下利,但呕者,葛根加半夏汤主之。
【注】一经未罢,又传一经、二经、三经同病,而不归并一经者,谓之合病。太阳与阳明合病者,谓太阳之发热,恶寒无汗,与阳明之烦热不得眠等证,同时均病。表里之气,升降失常,故不下利,则上呕也。治法只须先解太阳之表,表解而阳明之里自和矣。
若利则宜葛根汤表而升之,利自可止;呕则加半夏,表而降之,呕自可除也。
【集注】成无己曰:邪气外盛,阳不主里,则里气不和。里气下而不上者,但利而不呕;里气上逆而不下者,但呕而不利,故以葛根汤以散表邪,加半夏以下逆气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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