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宗金鉴 - 第1009页
[卷四\产后门] 中风证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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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.产后中风惟大补,火气风痰末治之,十全大补为主剂,临证详参佐使宜.【注】产后气血大虚,虽患中风,惟宜大补.即有火热,风痰,气闭,亦当末治.总以十全大补汤主之,临证详参其火气,风痰,而佐使之.十全大补汤方见首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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