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论纲目-第38页-[卷三\筋惕肉] 附录筋骨四肢辨_中药方集
 
伤寒论纲目 - 第38页
[卷三\筋惕肉] 附录筋骨四肢辨
】 【繁体
李杲曰。内伤等病。是心肺之气。已绝于外。必怠惰嗜卧。四肢沉困不收。此乃热伤元气。脾主四肢。既为热所乘。无气以动。经云。热伤气。又云。热则骨消筋缓。此之谓也。若外伤风寒
是肾肝之气已绝于内。肾主骨为寒。肝主筋为风。自古肾肝之病同一治。以其递相维持也。故经言胆主筋。膀胱主骨是也。或中风。或伤寒。得病之日。便着床枕。非扶不起。筋骨为之疼痛。不能动摇。乃形质之伤。经云。寒伤形。又云。寒则筋挛骨痛。此之谓也。
相关资料:《内伤》 《脾主四肢》 《外伤》 《风寒》 《肾主骨》 《肝主筋》 《中风》 《骨痛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三] 胁痛 下一篇[卷三] 筋惕肉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