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松园医镜-第70页-[卷十·御集\伤食] 举例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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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十·御集\伤食] 举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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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一人面黄唇白腹大,四肢倦怠无力。余投十宝丸,服至半斤痊愈。又治一妇,产后败血流经,发黄肿胀口唇淡白,亦投此丸,月余亦全瘳。
二一人陪客饮食后,忽口不能语,目不识人,四肢不举,如中风状。急令顿饮盐汤探吐,吐出数碗而醒,后用保和汤加减治之而愈。要知饮食过伤,变为异常卒暴之症,前辈未曾明言。故人多不识。《内经》虽有暴病暴死,皆属于火之说,然亦有因于食者,不可不审。
三一妇年六十余,头痛作呕,泄泻纯水,昼夜无度,手足麻冷,甚至面额亦麻,身难转侧。余诊其脉则微,按其胃脘则痛,此挟虚伤食之候。用人参〔七分。〕益气,白芍〔酒炒,一钱。〕圆肉〔六枚。〕养血,木香〔五分。〕砂仁〔一钱。〕和中化食。一剂诸症俱退,神气遂爽。复用香砂异功散,加归、芍、元肉治之痊愈。或谓头痛倘因风寒,而遽用参、芍,毋乃不宜乎?曰∶外感头痛,必恶风寒,挟虚之人,当用参、苏。今不恶寒,是因食满,胃中气壅逆上之故。要知伤食,亦令头痛也。按《明医杂着》云∶凡治诸病,须时常察其曾何饮食,有无伤积否?但见胸膈饱闷不安,胃脘按之硬痛等症,即当先调理脾胃,消导饮食,然后用本病药治之。或于本病药外,加入消导药。若不知审此,则用药虽对症,而不获效。盖人以脾胃为主,胃气既伤,则不能运化,虽有良药,难以成功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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