脉诀汇辨 - 第83页
[卷八\太过之纪] 木曰发生之纪
【打印】 【大 中 小】
(生气宣发)谓壬子、壬午、壬寅、壬申、壬辰、壬戌六年也。岁木太过,风气流行,脾土受邪,偃木飞砂,草木早生,岁星明见。民病腹痛,濡泄饮食,上走两胁,膈噎不通,胃脘当心而痛,甚则忽忽眩冒巅疾。
相关资料:《生气》 《巅疾》
【打印】【关闭】【返顶】
上一篇:[卷八\太过之纪] 火曰赫曦之纪 下一篇:[卷八] 六气加临上下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