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病正宗-第61页-[下编·正宗辑要\第二章·分论] 四十、湿热证阳明必兼太阴_中药方集
 
温病正宗 - 第61页
[下编·正宗辑要\第二章·分论] 四十、湿热证阳明必兼太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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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热之证,阳明必兼太阴者,徒知脏腑相连,湿土同气,而不知当与温病之必兼少阴比例。少阴不藏,木火内燔,风邪外袭,表里相应,故为温病;太阴内伤,湿饮停聚,客邪再至,内外相引,故病湿热。此皆先由内伤,再感客邪,非由腑及脏之谓。若湿热之证,不挟内伤,中气实者,其病必微。或有先因于湿,再因饥劳而病者,亦属内伤挟湿,标本同病。然劳倦伤脾为不足,湿饮停聚为有余,所以内伤外感,孰多孰少,孰虚孰实,又在临证时权衡矣。
相关资料:《阳明》 《太阴》 《脏腑》 《温病》 《少阴》 《表里》 《内伤》 《客邪》 《中气》 《标本》 《劳倦》 《外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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