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因极一病证方论-第228页-[卷之五] 六气凡例_中药方集
 
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- 第228页
[卷之五] 六气凡例
】 【繁体
六气,数起于上而终于下。岁半之前,自大寒后,天气主之;岁半之后,自大暑之后,地气主之;上下交互,气交主之。司气以热,用热无犯;司气以寒,用寒无犯;司气以凉,用凉无犯;司气以温,用温无犯。司气同其主,亦无犯;异主,则少犯之,是谓四畏。
若天气反时,可根据时,及胜其主,则可犯,以平为期,不可过也。
相关资料:《六气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之六] 叙疫论 下一篇[卷之五\六气时行民病证治] 敷和汤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