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- 第353页
[卷之八] 息积证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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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者胁下满,气逆息难,频岁不愈,名曰息积。因气留滞,癖于胁下,不在脏腑荣卫之间,积久形成,气不干胃,故不妨食。灸之则火热内烁,刺之则反动其经,虽服消化之药,不能独治,宜消积,以导引助而行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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