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经国小 - 第66页
[卷之五\治法第五] 察病轻重一首(出图经本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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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欲疗病。先察其源。先候病机。五脏未虚。六腑未竭。血脉未乱。精神未散。服药必活。
若病已成。可得半愈。病势已过。命将难全。自非明医。听声察色。至于真脉。其孰能知。
未病之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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