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阴纲目-第134页-[卷之六\求子门] 逐月养胎法_中药方集
 
济阴纲目 - 第134页
[卷之六\求子门] 逐月养胎法
】 【繁体

袁先生
云∶巢氏论妇人妊娠,一月名胎胚,足厥阴脉养之;二月名始膏,足少阳脉养之;三月名始胎,手少阴脉养之;四月始受水精以行血脉,手少阳脉养之;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气,足太阴脉养之;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,足阳明脉养之;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,手太阴脉养之;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,手阳明脉养之;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发,足少阴脉养之;十月脏腑关节人神俱备,足太阳脉养之,此其大略也(胚胎兆于一气,胚者气之形,膏者气之凝,胎者形之着。先天以制生化,故以水火金木土石制而化焉;后天顺序而成,故以木火土金水相生,而养以逆,而化以顺,而成自然之妙也)。若求其细,则受胎在腹,七日一变,展转相成,各有相生,《大集经》备矣。今妇人堕胎,在三月五月七月者多,在二四六月者少,脏阴而腑阳,三月属心,五月属脾,七月属肺,皆在五脏之脉,阴常易亏,故多堕耳。如昔曾三月堕胎,则心脉受伤,先须调心,不然至三月复堕。昔曾五月堕胎,则脾脉受伤,先宜治脾,不然至五月复堕。惟有一月之内堕胎,则人皆不知有胎,但知不受妊,不知其受而堕也。一月属肝,怒则堕,多洗下体则窍开亦堕。一次既堕,则肝脉受伤,他次亦堕。今之无子者,大半是一月堕胎,非尽不受妊也。故凡初交之后,最宜将息,勿复交接,以扰其子宫,勿令怒,勿令劳,勿令举重,勿令洗浴,而又多服养肝平气之药,胎可固矣。
Tags:《阴脉》 《阳脉》 《少阴》 《血脉》 《少阳》 《太阴》 《阳明》 《脏腑》 《太阳》 《堕胎》 《五脏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之六\求子门] 论痰饮不孕 下一篇[卷之六\求子门] 赶经法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