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科经纶 - 第666页
[卷八\杂证门] 血分水分证
【打印】 【大 中 小】
《证治要诀》曰∶有经事不通,血入四肢,化为水,遂成肿满,非独产后为然,名曰血分。误作水治,其害不小,宜调经散。
【打印】【关闭】【返顶】
上一篇:[卷八\杂证门] 血分水分证 下一篇:[卷八\杂证门] 血分水分证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