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产心法 - 第6页
[卷之上] 逐月养胎辨并慎择医药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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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妇人有孕,则手足十二经脉气血周流,俱供养胎元,岂有逐月某经养某胎之理,故不具载。如孕妇有疾,必择专门名医,平日相信而无错误者,方可用之。若未试之医,有毒之药,切勿轻用,以贻后悔。
更不可轻用针灸,以致堕胎。
相关资料:《经脉》 《胎元》 《针灸》 《堕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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