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产心法-第61页-[卷之下] 四物汤不宜产后论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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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之下] 四物汤不宜产后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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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产后诸病,古方多用四物汤加减,何也?以方中有芎、归之辛温,佐以地、芍之寒凉,温寒适中,可谓无虞矣。不知四物乃女科杂证诸疾妙剂,若用以产后,大非所宜。予考方书之意,以为白芍用酒重复制炒,去其酸寒之性,但存生血活血之能。或再加黑姜辛热佐之,有何不可?又谓芍药性清微酸而收,最宜于阴气散失之证,岂不为产后要药?但观其再制以酒炒,则他寒凉峻削之不宜用,概可知矣。
予思芍药,初产三五日,所当禁用。若产日已久,以酒制透,为他药之佐,犹可。惟四物汤中生地更凉,直走血分,且伤脾胃,为害愈甚。或云易以熟地补益真阴,则称为至当,独不思熟地性滞,更使血滞不快,虽有芎归反行牵制,而少行动,亦非新产者所宜。盖新产之妇,血气俱虚,但存秋冬肃杀之气,而鲜春夏生发之机,故最忌寒凉,大宜温药,以助资始资生之源也。是以丹溪先生谓芍药伐生发之气,禁而不用,良有深意矣。予叹世之概以四物治产后者,胡不思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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