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儿卫生总微论方-第123页-[卷十七] 针刺误伤论_中药方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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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儿卫生总微论方 - 第123页
[卷十七] 针刺误伤论
】 【繁体
小儿有因动作。误被针刺骨刺竹木签刺伤而入肉。或已折在内不出者。叙方于后。
象石以白梅肉烂杵。和象牙末敷上,若针伤。即以象牙屑水调敷之。或以磁石末敷之。仍更以瞿麦为末。
水服方寸匕。或煮汁饮之。日三。

又方
以松脂如乳香者末敷之。帛裹三五日。不觉而出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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