竹林女科证治 - 第77页
[卷一\调经下] 四九五旬经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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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人二七而天癸,至七七而天癸竭,此其常也。乃四十九五十岁天癸犹不竭,而月经仍旧根据期而行不见他证者,血有余也,不可用药止之。若天癸已过期,经行不匀,或三四月不行,或一月再至而腰腹疼痛者,宜服当归散。

当归散
当归川芎白芍(炒)条芩(炒,各一两)白术(蜜炙,五钱)为末,每服二钱。酒调,日服二次。
相关资料:《天癸》 《月经》 《当归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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