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视瑶函-第48页-[卷二] 为物所伤之病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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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二] 为物所伤之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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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之固者。则八风无以窥其隙。本之密者。则五脏何以受其邪。故生之者天也。召之者人也。虽生弗召。莫能害也。为害不已。召之甚也。生气通天论曰。风者百病之始也。清净则肉腠闭拒。虽有大风苛毒。莫之能害。阴阳应象大论曰。邪风之至。疾如风雨。故善治者治皮毛。夫肉腠固。皮毛密。所以为害者。安从来也。今为物之所伤。则皮毛肉腠之间。为隙必甚。所伤之际。岂无七情内移。而为卫气衰惫之原。二者俱召。风安不从。故伤于目之上下左右者。则目之上下左右俱病。当总作除风益损汤主之。伤于眉骨者。病自目系而下。以其手少阴有隙也。加黄连。除风益损汤主之。伤于者。病自抵过而上。伤于耳中者。病自锐而入。以其手太阳有隙也。加柴胡。除风益损汤主之。伤于额交巅耳上角及脑者。病自内而出。以其足太阳有隙也。加苍术。除风益损汤主之。伤于耳后耳角耳前者。病自客主人之穴斜下。伤于额者。病自锐而入。以其手少阳有隙也。加枳壳。除风益损汤主之。伤于头角耳前后。及目锐后者。病自锐而入。以其足少阳有隙也。加龙胆草。除风益损汤主之。伤于额角及巅者。病自目系而下。以其足厥阴有隙也。加五味子。除风益损汤主之。诸有热者。更当加黄芩。兼服加减地黄丸。伤甚者。须从权倍加大黄。泻其败血。
六节藏象论曰。肝受血而能视。此盖滋血养血复血之药也。此治其本也。又有物暴震。神水遂散。更不复治。故并识之于此。

除风益损汤
(治目为物伤者)当归白芍熟地川芎(各一钱)本前胡防风(各七分)上锉剂。白水二钟。煎至八分。去滓。大热服
上方以熟地黄补肾为君。黑睛为肾之子。此虚则补其母也。以当归补血。为目为血所养。今伤则血病。
白芍药补血又补气。为血病气亦病也。为臣。川芎治血虚头痛。本通血。去头风。为佐。前胡、防风。通疗风邪。俾不凝留为使。兼治亡血过多之病。伤于眉骨者。病自目系而下。以其手少阴有隙也。加黄连疗之。伤于者。病自抵过而上。伤于耳者。病自锐而入。以其手太阳有隙也。加柴胡疗之。伤于额交巅。
耳上角及脑者。病自内而出。以其足太阳有隙也。加苍术疗之。伤于耳后耳角耳前者。病自客主人斜下。伤于颊者。病自锐而入。以其足少阳有隙也。加龙胆草疗之。伤于额角及巅者。病自目系而下。
以其足厥阴有隙也。加五味子。眵泪多。羞涩赤肿者。加黄芩疗之。凡伤甚者。从权倍加大黄。泻其败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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