尤氏喉科秘书-第33页-[制药法则] 取百草霜法_中药方集
 
尤氏喉科秘书 - 第33页
[制药法则] 取百草霜法
】 【繁体
须烧茅柴者,谓之百草霜。取其近底者,锅心及锅口边,俱不可用。先刮去浮面一层,后刮去中一层,不可重刮,盖着锅第三层,又不堪用。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制药法则] 制黄柏法 下一篇制药法则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