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喉条辨-第29页-[辨禁忌第十三] 忌大下亡津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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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辨禁忌第十三] 忌大下亡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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喉症如火毒蕴结于肠胃之间。腹痛便闭者。均可用下法。唯白喉切宜谨慎用之。
燥火烁金。肺汁内涸。治当以养阴清燥为主。井非一二剂所能了事。若大下之后。胃气告匮。阴药安能任受。不独重伤津液也。其必不得已者。可仿吴氏宣白承气法。不可直用仲景之三承气也。
Tags:《火毒》 《下法》 《白喉》 《燥火》 《胃气》 《伤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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