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灸资生经-第39页-[针灸资生经第二] 针忌_中药方集
 
针灸资生经 - 第39页
[针灸资生经第二] 针忌
】 【繁体
千金云、夫用针者。先明其孔穴。补虚泻实。勿失其理。针毛皮腠理、勿伤肌肉。针肌肉、勿伤筋脉。针筋脉、勿伤骨髓。针骨髓、勿伤诸络。伤筋膜者、愕视失魂。伤血脉者、烦乱失神。伤皮毛者、上气失魄。伤骨髓者、呻吟失志。伤肌肉者、四肢不收。失智。此为五乱。
因针所生。若更失度。有死之忧也。素问亦云、刺骨无伤筋。刺筋无伤肉。刺肉无伤脉。
刺脉无伤皮。刺皮无伤肉。刺肉无伤筋。刺筋无伤骨。刺中心、一日死。中肝、五日死。中肾、六日死。中肺、三日死。中脾、十日死。中胆、一日半死。刺跗上中大脉、血出不止死。刺头中脑户、入脑立死。(又无刺大醉大怒大劳大饥大渴大惊新饱云云。详见素问。)
相关资料:《虚泻》 《腠理》 《筋膜》 《血脉》 《失神》 《皮毛》 《上气》 《大脉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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