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济方·针灸-第127页-[卷三\针灸门] 忌食物法_中药方集
 
普济方·针灸 - 第127页
[卷三\针灸门] 忌食物法
】 【繁体
既灸。忌猪鱼热面。生动风冷物。鸡肉最毒。房劳尤当忌也。

又忌法
凡虎兔龙蛇牛马猪羊鸡犬猴鼠。以上十二相属肉物。皆不得食。及以为药。牛黄龙骨龙齿不可废。又经云。里下人灸后。亦忌饮水浆濯手足。
前项诸法。并散在诸部内。不可寻究。故集之。造次删成。所以省披讨也。
相关资料:《房劳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四\针灸门] 总论 下一篇[卷三\针灸门] 贴灸疮法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