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济方·针灸-第457页-[卷十七] 服诸药禁忌_中药方集
 
普济方·针灸 - 第457页
[卷十七] 服诸药禁忌
】 【繁体
有术。勿食桃李仁。及雀肉。胡荽。大蒜。青鱼、等。
有藜芦。勿食狸肉。
有巴豆。勿食芦笋及野猪肉。
有黄连、桔梗。勿食猪肉。
有地黄。勿食芜荑。
有半夏、菖蒲。勿食饴糖鱼肉。
有细辛。勿食生菜。
有甘草勿食菘菜。
有牡丹。勿食生胡荽。
有商陆。勿食犬肉。有恒山。勿食生葱、生菜。
有空青、朱砂。勿食生血物。
有茯苓。勿食醋物。
有鳖甲。勿食苋菜。
有天门冬。勿食鲤鱼。
服药。不可多食生胡荽。及蒜。杂生菜。又不可食诸滑物。果实等。又不可食肥猪、犬肉。油腻。肥羹。鱼脍。腥臊等物。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十七] 肝脏用药 下一篇[卷十七] 药相反歌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