敖氏伤寒金镜录-第3页-原序_中药方集
 
敖氏伤寒金镜录 - 第3页
原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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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伤寒热病传经之邪。比杂病不同。必辨其脉、症、舌、表里汗下之。庶不有误。况脉者,血之腑。属阴。当其得病之初,正气相抟。若真气未衰。脉必滑数而有力。病久热甚气衰。脉必微细而无力。方数而甚也。但可养阴退阳。此识脉之要也。或初病即恶寒发热。后必有渴水燥热之证。或逆厥而利。此热证传经之邪也。若始终皆热证。惟热而不恶寒。故伤寒为病。初则头痛。必无发热恶寒渴水之症。一病便有逆厥泄利。或但恶寒而无发热。此寒症也。此识症之妙也。如舌本者。乃心之窍于舌。心属火。主热。象离明。人得病。初在表。则舌自红而无白苔等色。表邪入于半表半里之间。其舌色变为白苔而滑见矣。切不可不明表症。故邪传于里未罢。则舌必见黄苔。乃邪已入于胃。急宜下之。苔黄自去而疾安矣。至此医之不根据次。误用汤丸。失于迟下。其苔必黑。变症蜂起。此为难治。若见舌苔如漆黑之光者。十无一生。此心火自炎。与邪热二火相攻。极热则有兼化水象。故色从黑而应水化也。若乃脏腑皆受。邪毒日深。为症必作热症。虽宜下之。乃去胸中之热。否则其热散入络脏之中。鲜有不死者。譬如火之自炎。初则红,过则薪为黑色炭矣。
此亢则害。承乃制。今以前十二舌明着。犹恐未尽诸症。复作二十四图。并方治列于左。则区区推源寻流。实可决生死之妙也。

至正元年一阳月上浣之日
Tags:《热病》 《传经》 《杂病》 《表里》 《正气》 《恶寒》 《发热》 《头痛》 《舌本》 《白苔》 《表邪》 《半表半里》 《黄苔》 《舌苔》 《邪热》 《脏腑》 《热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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