类经图翼-第151页-[类经附翼卷二\律原] 五权正数_中药方集
 
类经图翼 - 第151页
[类经附翼卷二\律原] 五权正数
】 【繁体
(五者,权之正也。)十六两为斤。(古量一升六合黍之重,为今秤九两六钱。)十斤为衡。(古量一斗六升黍之重,为今秤六斤。)三衡为均。(古量四斗八升黍之重,为今秤十八斤。)四均为石。(古量一石九斗二升黍之重,为今秤七十二斤。)四石为鼓。(古量七石六斗八升黍之重,为今秤二百八十八斤。)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类经附翼卷二\律原] 拟古天平法.. 下一篇[类经附翼卷二\律原] 五权所起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