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经博议-第32页-[卷之二\针刺部] 十二原脏井木腑井金释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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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之二\针刺部] 十二原脏井木腑井金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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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曰。五脏六腑。六腑有十二原。十二原主治五脏之有疾。乃其名之为原者。其穴即藏之太渊太陵太冲太溪。属腑而名之为原。而六腑又别有六原。学人蒙昧不识原义。窃尝释之。原者。阳之名也。十二原出于四关。四关属手足踝骨以上。其地各尺。为手足诸阳之本。而阴脏之井营俞经合。从是起焉。以其起于阳不起于阴。则虽五脏之专精。皆可以阳属之。而治五脏之有疾者。必先针此。以候气之阳。而归之阴。此本以阳治阴。以腑治脏。故云五脏有六腑。六腑有十二原也。若六腑之原。则又五之外。别立六名。斯则六腑之正。原以阳治阳者也。至本经释五曰为井木。释六原曰为井金。金木古今未晓。王太仆而下及马元台。皆以乙木庚金。为乙与庚合。而为脏腑之合。殊无义理。滑伯仁又谓阴木生阴火。阴火生阴土。阳金生阳水。阳水生阳木释之。张介宾亦仍其说。其阴生阴阳生阳。姑置勿论。亦何见而阴脏起于木。阳腑起于金。且为乙与庚之说耶。如见木之在脏也。以为阴也而乙之。金之在腑也。以为阳也而庚之。而其所以起于木起于金者。则仍蒙然未之辨也。经曰。守经据治。无失俞理。则针有候。俞有理焉。针法以四时各取井俞。
是四时之针法。必以木金为候也。而脏腑之本俞。亦各自分金木。夫金木者生成之终始也。五脏藏精。其气皆阴。然化气必生于阳。故五脏虽阴。而其起恒同起于少阳之生木。六腑致用。其气皆阳。然气盛必归于精。故六腑虽阳。而其气为成。皆因于西成。说物之兑金。夫是以脏为井木。腑为井金也。生气在脏。成气在腑。如四时之春秋。此阴阳之定理。
针法之所必究也。不失俞理。非是之谓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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