素问经注节解-第76页-[外篇\卷之八] 刺齐论_中药方集
 
素问经注节解 - 第76页
[外篇\卷之八] 刺齐论
】 【繁体
本篇大意已见刺要论篇中,而此更以刺齐名篇者,齐者一也,刺有一定之则,不可过,不可不及,盖专论刺法之准则也。
黄帝问曰∶愿闻刺浅深之分。(谓皮肉筋脉骨之分位也。)岐伯对曰∶刺骨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脉,刺脉者无伤皮;刺皮者无伤肉,刺肉者无伤筋,刺筋者无伤骨。帝曰∶余未知其所谓,愿闻其解。
岐伯曰∶刺骨无伤筋者,针至筋而去,不及骨也。刺筋无伤肉者,至肉而去,不及筋也。刺肉无伤脉者,至脉而去,不及肉也。刺脉无伤皮者,至皮而去,不及脉也。(按∶新校正云∶“详此谓刺浅不至所当刺之处也,下文则诫其太深也。”)所谓刺皮无伤肉者,病在皮中,针入皮中,无伤肉也。刺肉无伤筋者,过肉中筋也。刺筋无伤骨者,过筋中骨也。此谓反也。(按∶新校正云∶“全元起本云∶刺如此者,是谓伤,此皆过,过必损其血气,是谓逆,邪必因而入也。”)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外篇\卷之八] 针解篇 下一篇[外篇\卷之八] 刺要论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