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论翼-第2页-[卷上] 全论大法第一_中药方集
 
伤寒论翼 - 第2页
[卷上] 全论大法第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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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仲景自序言作《伤寒杂病论》合十六卷,则伤寒杂病,未尝分两书也。凡条中不冠伤寒者,即与杂病同义。
太阳之头项强痛,阳明胃实少阳口苦咽干、目眩,太阴腹满吐利,少阴之欲寐,厥阴之消渴、气上撞心等症,是六经之为病,不是六经之伤寒,乃是六经分司诸病之提纲,非专为伤寒一症立法也。观五经提纲,皆指内证,惟太阳提纲为寒邪伤表立;五经提纲皆指热证,惟太阴提纲为寒邪伤里立。然太阳中暑发热而亦恶寒,太阴伤热亦腹痛而吐利,俱不离太阳主外、太阴主内之定法。而六经分症,皆兼伤寒、杂病也明矣。因太阳主表,其提纲为外感立法,故叔和将仲景之合论全属伤寒,不知仲景已自明其书不独为伤寒设。所以太阳篇中,先将诸病线索,逐条提清,比他经更详也。其曰太阳病,或已发热,或未发热,必恶寒体痛呕逆,脉阴阳俱紧者,名曰伤寒,是伤寒另有提纲矣。此不特为太阳伤寒之提纲,即六经伤寒总纲,亦不外是。观仲景独于太阳篇,别其名曰伤寒、曰中风、曰中暑、曰温病、曰湿痹,而他经不复分者,则一隅之举,可以寻其一贯之理也。其他结胸脏结阳结阴结瘀热发黄热入血室谵语如狂等症,或因伤寒,或非伤寒,纷纭杂沓之中,正可思伤寒杂病合论之旨矣。盖伤寒之外皆杂病,病名多端,不可以数计,故立六经而分司之;伤寒之中最多杂病,内外夹杂,虚实互呈,故将伤寒杂病而合参之。正以合中见泾渭之清浊,此扼要法也。叔和不知此旨,谓痉、湿、三种,宜应别论,则中风、温病何得与之合论耶?以三症为伤寒所致,与伤寒相似,故此见之,则中风非伤寒所致、温病与伤寒不相似者,何不为之另立耶?霍乱是肝邪为患,阴阳易、瘥后劳复,皆伤筋动血所致,咸当属于厥阴,何得另立篇目?叔和分太阳三症于前,分厥阴诸症于后,开后人分门类症之端。岂知仲景约法,能合百病,兼该于六经,而不能逃六经之外,只在六经上求根本,不在诸病名目上寻枝叶。乃叔和以私意紊乱仲景之原集,于劳复后重集可发汗不可发汗诸篇。如弱反在关,濡反在巅,微反在上,涩反在下,不知如何名反,岂濡弱微涩等脉有定位乎?此类姑不悉辨。其云大法春夏宜发汗,春宜吐,秋宜下。设未值其时,当汗不汗,当下不下,必待其时耶?而且利水、清火、温补、和解等法,概不言及,所以今人称仲景只有汗、吐、下三法,实由于此。夫四时者,众人所同,受病者,因人而异,汗、吐、下者,因病而施也。立法所以治病,非以治时。自有此大法之谬,后人因有随时用药之迂。论麻黄、桂枝汤者,谓宜于冬月严寒,而三时禁用。论白虎汤者,谓宜于夏,而大禁于秋分后与立夏之前。夫寒热温凉之逆用,必先岁气,毋伐天和,为平人饮食调理之常耳。仲景因症立方,岂随时定剂哉?当知仲景治法,悉本《内经》。按岐伯曰∶“调治之方,必别阴阳。阳病治阴阴病治阳。定其中外,各守其乡。外者外治,内者内治。从外之内者,治其外;从内之外者,调其内。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,先调其内,后治其外;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,先治其外,后调其内。中外不相及,则治主病。微者调之,其次平之,盛者夺之。寒热温凉,衰之以属,随其攸利。”此大法也。仲景祖述靡遗,宪章昭着。本论所称发热恶寒发于阳,无热恶寒发于阴者,是阴阳之别也。阳病制白虎、承气以存阴,阴病制附子、吴萸以扶阳。外者用麻、桂以治表,内者用硝、黄以治里。其于表虚里实表热里寒,发表和表,攻里救里,病有浅深,治有次第,方有轻重,是以定其中外,各守其乡也。太阳阳明并病,小发汗,太阳阳明合病,用麻黄汤,是从外之内者,治其外也。阳明病,发热汗出,不恶寒,反恶热,用栀子豉汤,是从内之外者,调其内也。发汗不解,蒸蒸发热者,从内之外而盛于外,调胃承气,先调其内也。表未解而心下痞者,从外之内而盛于内,当先解表,乃可攻痞,是先治其外,后调其内也。中外不相及,是病在半表半里,大小柴胡汤,治主病也。此即所谓微者调之,其次平之,用白虎、栀豉、小承气之类。盛者夺之,则用大承气、陷胸、抵当之类矣。所云观其脉症,知犯何逆,以法治之,则寒热温凉,衰之以属,随其攸利之谓也。若分四时以拘法,限三法以治病,遇病之变迁,则束手待毙矣。且汗、吐、下之法亦出于岐伯。而利水、清火、调补等法悉具焉。其曰有邪者,渍形以为汗,在皮者,汗而发之,实者,散而泻之,此汗家三法。中满者,泻之于内,血实者,宜决之,是下之二法。高者因而越之谓吐,下者引而竭之谓利小便。剽悍者,按而收之,是清火法。气虚宜掣引之,是调补法也。夫邪在皮毛,犹未伤形,故仲景制麻黄汤,急汗以发表,邪入肌肉,是已伤其形,故制桂枝汤、啜稀热粥以解肌,是渍形以为汗。若邪正交争,内外皆实,寒热互呈,故制大青龙于麻桂中加石膏以泻火,是散以泻之也。吐剂有栀豉、瓜蒂,分胸中虚实之相殊;下剂有大小承气、调胃、抵当,分气血浅深之不同。
利水有猪苓、真武寒热之悬绝,清火有石膏、芩、连轻重之差等。阳气虚,加人参于附子、吴萸中以引阳;阴气虚,加人参于白虎、泻心中以引阴。诸法井然,质之岐伯,纤毫不爽。先圣后圣,其揆一也。愚更有议焉,仲景言“平脉辨症为《伤寒杂病论》”,是脉与症亦未尝两分也。夫因病而平脉,则平脉即在辨症中。病有阴阳,脉合阴阳。发热恶寒发于阳,无热恶寒发于阴,是病之阴阳也,当列全论之首。浮、大、动、滑、数名阳,沉、涩、弱、弦、微名阴,是脉之阴阳也,此条当为之继。叔和既云搜采仲景旧论,录其症候诊脉,是知叔和另立脉法,从此搜采耳。试观太阳篇云∶“脉浮者,病在表。脉浮紧者,法当身疼痛。脉浮数者,法当汗出愈。”诸条脉法,不入辨脉平脉篇,是叔和搜采未尽,犹遗仲景旧格也。由此推之,知寸口脉浮为在表,及寸口脉浮而紧、脉浮而数诸条,皆从此等处采出。脉有阴结、阳结条,未始不在阳明中风、中寒之间;洒淅恶寒而发热者,未始不在少阳寒热往来之部。脉阴阳俱紧者,未必非少阴之文;阴阳相搏条,未必不在伤寒脉结代之际。设仲景另集脉法,或有上下之分,谅无辨平之别矣。名平名辨,皆叔和搜采之说,仲景所云各承家技者是也。世徒云《序例》为叔和之文,而不知仲景之书,皆系叔和改换,独为伤寒立论。十六卷中,不知遗弃几何,而六经之文夹杂者亦不少,岂犹然仲景旧集哉?如疑余见之谬,请看序例所引《内经》,莫不增句易字,彼尚敢改岐伯之经,况乎仲景之论耶?欲识真仲景者,逐条察其笔法,知《考工记》自不合于《周官》,褚先生大不侔于太史矣。世皆以《金匮要略》为仲景杂病论,则有若之似圣人,惟曾子为不可强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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