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指掌-第10页-[卷一] 六经本病_中药方集

TOP

 
伤寒指掌 - 第10页
[卷一] 六经本病
】 【繁体
按伤寒断无日传一经之理。仲景既无明文。其说始于误解经义。素问热论篇云。伤寒一日。巨阳受之。故头项痛。腰背强。二日阳明受之。故身热目痛。鼻干不得眠。三日少阳受之。故胸胁痛而耳聋。此言三阳受邪发病之期。有浅深先后之次序。非谓传经之日期也。故下文云。七日巨阳病衰。头痛少愈。八日阳明病衰。身热少愈。九日少阳病衰。耳聋微闻。此言病之向愈。大约以七日为期。以七日始行尽本经也。故太阳病至七日始衰。而头痛少愈。则六日内只在本经。非传至厥阴明矣。
注疏者。以六日为传经已尽。以七日巨阳病衰为再传经释之。致后人皆以日传一经为常例。不知六气之伤人无常。
或入于阳。或入于阴。灵枢云。中于面。则下阳明。中于项。则下太阳。中于颊。则下少阳。以此可知三阳各自受邪。非必从太阳传入也。则太阳受病一日发。阳明受病二日发。其义显然。故伤寒非必始太阳而终厥阴。亦非一经止病一日。亦非一经独病相传。大抵今之伤寒。无不兼经而病。即古人所称合病并病之症。
后学不解此旨。而欲拘拘于六经传次。印证今病。宜无一症合其式矣。兹将六经古法述于前。新法续于后。
其各经兼并之症。列于六经正病之下。庶临症者得其把握焉。
Tags:《阳明》 《鼻干》 《不得眠》 《少阳》 《胁痛》 《三阳》 《传经》 《阳病》 《头痛》 《阳明病》 《少阳病》 《太阳》 《厥阴》 《再传》 《六气》 《合病》 《并病》 《六经》
管理】【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一] 太阳总要述古 下一篇[卷一] 察目法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