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素节注类编-第53页-[卷二\阴阳脏腑总论] 经解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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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二\阴阳脏腑总论] 经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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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素问·宣明五气论》曰∶五气所病∶心为噫,肺为咳,肝为语,脾为吞,肾为欠、为嚏,胃为气逆、为哕、为恐,大肠小肠为泄,下焦溢为水,膀胱不利为癃、不约为遗溺,胆为怒。
此言气病,而不涉于血也。脏腑部位,各有不同,其生化气血,各有功能所主,若气或抑郁亢陷,不得调达,则各脏腑现病皆不同,其与血病又异,诸义详病证门。
Tags:《气逆》 《大肠》 《小肠》 《遗溺》 《脏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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