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素节注类编-第176页-[卷四上\四诊合参总论] 经解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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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四上\四诊合参总论] 经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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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灵枢·五色篇》帝曰∶庭者,首面也;阙上者,咽喉也;阙中者,肺也;下极者,心也;直下者,肝也;肝左者,胆也,下者,脾也;方上者,胃也;中央者,大肠也;挟大肠者,肾也;当肾者,脐也;面王以上者,小肠也;面王以下者,膀胱子处也;颧者,肩也;颧后者,臂也;臂下者,手也;目内上者,膺乳也;挟绳而上者,背也;循牙车以下者,股也;中央者,膝也;膝以下者,胫也;当胫以下者,足也;巨分者,股里也;巨屈者,膝膑也。此五脏六腑肢节之部也,各有部分。有部分,用阴和阳,用阳和阴,当明部分,万举万当,能别左右,是谓大道。男女异位,故曰阴阳。
此明脏腑肢节之气,应于首面之部位,以别其阴阳而和之。男左女右、男阳女阴之位各异,如下文所辨。
其为病不同也,须察后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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