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素节注类编-第264页-[卷七\热病] 六经证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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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七\热病] 六经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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伤寒一日,巨阳受之,故头项痛,腰脊强;二日,阳明受之,阳明主肉,其脉挟鼻络于目,故身热目疼而鼻干,不得卧也;三日,少阳受之,少阳主胆,其脉循胁络于耳,故胸胁痛而耳聋。三阳经络皆受病,而未入于脏者,故可汗而已。四日,太阴受之,太阴脉布胃中,络于嗌,故腹满而嗌干;五日,少阴受之,少阴脉贯肾络于肺,系舌本,故口燥舌干而渴;六日,厥阴受之,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,故烦满而囊缩。三阴三阳、五脏六腑皆受病,营卫不行,五脏不通,则死矣。其不两感于寒者,七日,巨阳病衰,头痛少愈;八日,阳明病衰,身热少愈;九日,少阳病衰,耳聋微闻;十日,太阴病衰,腹减如故,则思饮食;十一日,少阴病衰,渴止不满,舌干已而嚏∶十二日,厥阴病衰,囊纵,少腹微下,大气皆去,病日已矣。帝曰∶治之奈何?岐伯曰∶治之各通其脏脉,病日衰已。其未满三日者,可汗而已;其满三日者,可泄而已。
此明表邪自浅入深之次序也。盖人身阳气,卫外而为固者,卫气昼行于阳,夜行于阴,行于阴则表阳虚,邪得乘虚而内侵。卫气一日出入一次,故邪一日内侵一经,而六经是浅深之层次,故至第六日,深入第六层厥阴之经也。太阳为第一层,其经脉自足行腰背上头,故头项痛,腰脊强,余皆观其病状,知其邪在何经。若六经腑脏皆受邪,营卫闭塞不行,五脏之气不通,则死,故死皆以六七日间,此言其邪重者也。若非阴阳两感之邪,但由阳经递传阴经,而未伤脏腑,则七日元气来复,而邪亦逐日渐衰,故至十二日后,病可愈也。
若治之,必疏其经络,以通达脏气之脉,则邪可衰去。如未满三日,邪在阳经,可发表而汗之;已满三日,邪之阴经,当从阴分泄之。泄之者,或腑气不通,则通其腑,而阴经之邪,可随之而泄矣。盖阴经在里,不能发汗也。《灵枢·邪客病形篇》曰∶邪中阴经而入脏,脏气实,邪不能客,则还之于腑。可知邪由阴经而归胃腑者,其脏气必实。如仲景所论少阴证承气汤者是也。其脏气虚者,邪由阴经入脏,必死矣。若由阳经而入腑者,亦为实证也。然经文止明其常理如此,而邪之传变无定,固不可拘执日数而治。所以仲景着论,要必先辨脉证,知其邪在何经何腑,或虚或实,随宜施治,立法最为精详,是故学人首当究心,奉为圭臬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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