伤寒九十论 - 第57页
阴阳易证(五十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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己巳。邻人王友生以贩京为业。蓄一婢。患伤寒。热八九日。予为治之。得汗而愈。未数日生自病。身热头重不欲举。目中生花。召予视之。予曰。是必伤寒初愈。妇人交接得之。即令阴头上必肿。小腹绞痛。然是阴阳易也。生曰前患者婢子、意谓已安。遂与之交。翌日得此疾。良苦。予曰。失所治。必吐舌数寸而死。予作鼠粪。烧散等。以利其毒瓦斯。旬日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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