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修本草-第738页-[卷第十八\【菜下】] 葫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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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卷第十八\【菜下】] 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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味辛,温,有毒。主散痈肿、KT疮,除风邪,杀毒瓦斯。独子者,亦佳。归五脏。久服伤人,损目明。五月五日采之。
今人谓葫为大蒜,谓蒜为小蒜,以其气类相似也。性最熏臭,不可食。俗人作齑以啖脍肉,损性伐命,莫此之甚。
此物唯生食,不中煮,用以合青鱼食,令人发黄耳。取其条上子,初种之,成独子葫;明年则复其本也。
〔谨案〕此物煮为羹,极俊美,熏气亦微。下气,消谷,除风,破冷,足以馔中之俊。而注云不中煮,自当是未经试尔。
相关资料:《五脏》 《发黄》 《下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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