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疗本草-第107页-[卷中] 鹿_中药方集
 
食疗本草 - 第107页
[卷中] 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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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鹿茸∶主益气。不可以鼻嗅其茸,中有小白虫,视之不见,入人鼻必为虫颡,药不及也。〔嘉〕(二)鹿头肉∶主消渴,多梦梦见物。〔心·嘉〕(三)又,蹄肉∶主脚膝骨髓中疼痛。〔心·嘉〕(四)肉∶主补中益气力。〔嘉〕(五)又,生肉∶主中风口偏不正。以生椒同捣敷之。专看正,即速除之。〔心·嘉〕(六)谨按∶肉∶九月后、正月前食之,则补虚羸瘦弱、利五脏,调血脉。自外皆不食,发冷病。〔嘉·证〕(七)角∶主痈疽疮肿,除恶血。若腰脊痛、折伤,多取鹿角并截取尖,错为屑,以白蜜(五升)淹浸之,微火熬令小变色,曝干,(更)捣筛令细,以酒服之。(令人)轻身益力,强骨髓,补阳道、(绝伤)。〔嘉·证〕(八)角∶烧飞为丹,服之至妙。但于瓷器中或瓦器中,寸截,用泥裹,大火烧之一日,如玉粉。亦可炙令黄,末,细罗,酒服之益人。若欲作胶者,细破寸截,以水浸七日,令软方煮也。〔证〕(九)又,妇人梦与鬼交者,鹿角末三指一撮,和清酒服,即出鬼精。〔嘉〕(十)又,女子胞中余血不尽、欲死者,以清酒和鹿角灰服方寸匕,日三夜一,甚效。
〔嘉〕(十一)又,小儿以煮小豆汁和鹿角灰,安重舌下,日三度。〔嘉〕(十二)骨∶温。主安胎,下气,杀鬼精,可用浸酒。凡是鹿白臆者,不可食。〔证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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