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疗本草-第123页-[卷中] 野猪_中药方集
 
食疗本草 - 第123页
[卷中] 野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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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三岁胆中有黄,(研)和水服之,主鬼疰痫病。〔嘉·证〕(二)又,其肉∶主癫痫,补肌肤,令人虚肥。雌者肉美。(其冬月在林中食橡子),肉色赤者,补人五脏,不发风虚气也。其肉胜家猪也。〔嘉·证〕(三)又,胆∶治恶热邪气,内不发病,减药力,与家猪不同。〔嘉·证〕(四)其膏∶炼令精细,以一匙和一盏酒服,日三服令妇人多乳。服十日,可供三、四孩子。〔嘉〕(五)脂∶主妇人无乳者,服之即乳下。本来无乳者,服之亦有。〔证〕(六)齿作灰服,主蛇毒。〔嘉〕(七)青蹄者,不可食。〔证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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