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疗本草-第147页-卷中_中药方集
 
食疗本草 - 第147页
卷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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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肉∶可食。以五味汁淹、炙食之,良。不得食其骨也。其骨能瘦人,使人缩小也。〔嘉·证〕(二)谨按∶主下焦弱,理胃气。令人能食。〔嘉·证〕(三)其皮可烧灰,和酒服。及炙令黄,煮汁饮之,主胃逆。细锉,炒令黑,入丸中治肠风,鼠奶痔,效。〔嘉·证〕(四)(其脂)∶主肠风、痔。可煮五金八石。与桔梗、麦门冬反恶。〔嘉·证〕(五)又有一种,村人谓之豪猪,取其肚烧干,和肚屎用之。捣末细罗。每朝空心温酒调二钱匕。有患水病鼓胀者,服此豪猪肚一个便消。瘥。此猪多食苦参,不理冷胀,只理热风水胀。形状样似鼠。〔证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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