饮膳正要-第326页-[卷第三\兽品] 兔肉_中药方集
 
饮膳正要 - 第326页
[卷第三\兽品] 兔肉
】 【繁体
味辛,平,无毒。补中益气。不宜多食,损阳事,绝血脉,令人痿黄。不可与姜、橘同食,令人患卒心痛。妊娠不可食,令子缺唇。二月不可食,伤神。

兔肝
主明目。

腊月兔头及皮毛
烧灰,酒调服之,治难产胞衣不出,余血不下。
相关资料:《阳事》 《血脉》 《皮毛》 《调服》 《难产》 《胞衣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卷第三\兽品] 塔剌不花 下一篇[卷第三\兽品] 野狼肉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