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蒙筌-第16页-[总论] 服饵先后_中药方集
 
本草蒙筌 - 第16页
[总论] 服饵先后
】 【繁体
凡病在胸膈以上者,先食后服药;病在心腹以下者,先服药而后食。病在四肢、血脉者,宜空腹而在旦;病在骨髓者,宜饱满而在夜。在上者,不厌频而少;在下者,不厌顿而多。少服则滋荣于上,多服则峻补于下。
相关资料:《血脉》
打印投稿】【收藏】【推荐】【举报】【评论】【关闭】【返顶
上一篇[总论] 各经主治引使 下一篇[总论] 修合条例

相关栏目

温馨提示:

1、身体不适时请至正规医院就诊,勿延误。
2、站内信息时效及准确性不足,常有调整,仅作个人学习、记录、复习使用。
3、本站是个人因爱好而建,非医药行业,不看病、不卖药、不授课、不参与任何商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