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纲目 - 第920页
[谷部第二十三卷\谷之二] 野狼尾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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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拾遗》)【释名】稂(音郎)、(《尔雅》作童粱)、野狼茅(《尔雅》)、孟(《尔雅》)、宿田翁(《诗疏》)、守田(《诗疏》)。
时珍曰∶野狼尾,其穗象形也。秀而不成,嶷然在田,故有宿田、守田之称。
【集解】藏器曰∶野狼尾生泽地,似茅作穗。《广志》云∶子可作黍食。《尔雅》云∶孟,野狼尾。似茅,可以覆屋,是也。
时珍曰∶野狼尾茎、叶、穗、粒并如粟,而穗色紫黄,有毛。荒年亦可采食。许慎《说文》云∶禾粟之穗,生而不成者,谓之。其秀而不实者,名狗尾草,见草部。

米
【气味】甘,平,无毒。
【主治】作饭食之,令人不饥(藏器)。
【附录】蒯草藏器曰∶蒯草苗似茅,可织席为索。子亦堪食,如粳米。
相关资料:《气味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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