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纲目-第939页-[谷部第二十四卷\谷之三] 蚕豆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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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谷部第二十四卷\谷之三] 蚕豆
】 【繁体
(《食物》)【释名】胡豆。
时珍曰∶豆荚状如老蚕,故名。王祯《农书》谓其蚕时始熟故名,亦通。吴瑞《本草》以此为豌豆,误矣。此豆种亦自西胡来,虽与豌豆同名、同时种,而形性迥别。《太平御览》云∶张骞使外国,得胡豆种归。指此也。今蜀人呼此为胡豆,而豌豆不复名胡豆矣。
【集解】时珍曰∶蚕豆南土种之,蜀中尤多。八月下种,冬生嫩苗可茹。方茎中空。
叶状如匙头,本圆末尖,面绿背白,柔浓,一枝三叶。二月开花如蛾状,紫白色,又如豇豆花。结角连缀如大豆,颇似蚕形。蜀人收其子以备荒歉。
气味】甘、微辛,平,无毒。
【主治】快胃,和脏腑(汪颖)。
【发明】时珍曰∶蚕豆本草失载。万表《积善堂方》言∶一女子误吞针入腹,诸医不能治。一人教令煮蚕豆同韭菜食之,针自大便同出。此亦可验其性之利脏腑也。


【气味】苦、微甘,温。
【主治】酒醉不省,油盐炒熟,煮汤灌之,效(颖)。
相关资料:《本草》 《气味》 《脏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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