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纲目-第1390页-[服器部第三十八卷\服器之一] 败天公_中药方集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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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服器部第三十八卷\服器之一] 败天公
】 【繁体
(《别录》下品)【释名】笠。
弘景曰∶此乃人所戴竹笠之败者。取竹烧灰用。
时珍曰∶笠乃贱者御雨之具。以竹为胎,以箬叶夹之。《穹天论》云∶天形如笠,而冒地之表。则天公之名,盖取于此。近代又以牛马尾、棕毛、皂罗漆制以蔽日者,亦名笠子,乃古所谓子者也。
【主治】平。主鬼疰精魅,烧灰酒服(《别录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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