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纲目-第1527页-[虫部第四十一卷\虫之三] 萤火_中药方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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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虫部第四十一卷\虫之三] 萤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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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本经》下品)【释名】夜光(《本经》)、熠耀(音煜跃)、挟火(并《吴普》)、宗曰∶萤常在大暑前后飞出,是得大火之气而化,故明照如此。
时珍曰∶萤从荧省,荧,小火也,会意。《豳风》∶熠耀宵行。宵行乃虫名,熠耀其光也。《诗》注及本草,皆误以熠耀为萤名矣。
【集解】《别录》曰∶萤火生阶地池泽。七月七日取,阴干。
弘景曰∶此是腐草及烂竹根所化,初时如蛹,腹下已有光,数日变而能飞。方术家捕置酒中令死,乃干之。俗用亦稀。
时珍曰∶萤有三种∶一种小而宵飞,腹下光明,乃茅根所化也,吕氏《月令》所谓“腐草蛆,《明堂月令》所谓“腐草化为蠲”者是也,其名宵行,茅竹之气,遂变化成形尔。一种水萤,居水中,唐·李子卿《水萤赋何为而居泉”是也。入药用飞萤。
气味】辛,微温,无毒。
【主治】明目(《本经》)。疗青盲(甄权)。
小儿火疮伤,热气蛊毒鬼疰,通神精(《本经》)。
【发明】时珍曰∶萤火能辟邪明目,盖取其照幽夜明之义耳。《神仙火丸事迹甚详;而庞安常《总病论》,亦极言其效验。云∶曾试用之,一家病,惟四人带此者不病也。许叔微《伤寒歌》亦称之。予亦恒欲试之,因循未暇耳苏、黄器重友,想不虚言。《神仙感应篇》云∶务成子萤火丸,主辟疾病,恶气百鬼,蛇虺,蜂虿诸毒,五兵白刃,盗贼凶害。昔汉冠军将军武威太守刘子南,从道士尹公受得此方。永平十二年,于北界与虏战败绩,士卒略尽。子南被围,矢下如雨,未至子南马数尺,矢辄坠地。虏以为神,乃解去。子南以方教子弟,为将皆未尝被伤也。汉末青牛道士得之,以传安定皇甫隆,隆以传魏武帝,乃稍有人得之。故一名冠军丸,又名武威丸。用萤火、鬼箭(削去皮羽)、蒺藜各一两,雄黄、雌黄各二两,羊角二两,铁锤柄(入铁处烧焦)一两半,俱为末。以鸡子黄、作三角绛囊盛五丸,带于左臂上(从军系腰中,居家【附方】新二。
黑发∶七月七日夜,取萤火虫二七枚,捻发自黑也。(《便民图纂》方)明目∶劳伤肝气目暗方∶用萤极妙。一方用白犬胆。(《圣惠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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